每到年節的時候,高速公路上總是會發生各種各樣的事故,其中以追尾事故最為高發,追尾一旦發生,危害巨大。在如此復雜多變的高速環境中,我們該如何減少追尾事故,保障行車安全呢?高速跟車安全距離是多少米?夜間高速跟車應該開什么燈?
根據有關交通法規規定:“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,車速超過每小時100公里時,安全距離為100米以上,車速低于每小時100公里的,最小安全距離不能少于50米”。由此,我們可以知道,在高速公路行駛中,這個車距保持多少是有法律依據的,在相同速度下,少于這個速度,可以說就是交通違法行為。
只不過,在現實中很少有專門檢查和監督這種行為。但是,在高速公路事故的處理中,車速和車距就會成為重要的判責依據之一。
無論有無檢查和監督,從安全的角度,我們都應該去遵守有關交通法規。事實上,交通法規所定義的這個車距,是一個最基本的安全距離。
在實際駕駛中,因為每個人所駕駛的車輛車況不同,每個人的駕駛技術差異,以及反應能力和反應速度不同,個人建議:在這個車距基礎上還要適當放大一點,萬一在遇到前車因緊急情況急剎車時,讓自己能夠有足夠的反應時間,避免事故發生或者把損失降到最低。
根據很多老司機的經驗,當車速100公里的時候,可以保持100米的距離,
當車速為80公里的時候,可以保持80米的距離,
當車速超過100公里的時候,車距可以擴大到150米左右。也就是說,車速和車距成正比,車速的公里直接換算成車距保持的米,只改變計量單位而數字不變。
我們在高速公路行駛中,經常會見到這樣的標牌。右側黃se標牌上寫著“追尾危險保持車距”,
相隔不遠又是一塊黃se標牌,上面寫著“車距確認,前方200m”,這個意思就是說,前方有車距確認設施。
右側路邊連續出現多塊標有數字的標牌,分別是0m、50m、100m,這個意思就是從0m開始為零起點,前面幾塊標牌代表從0起點到50米,到100米的距離,這就是高速公路上的車距確認標牌,
它通常與地面標線配合使用,便于駕駛員進行車距確認。
夜間在高速跟車時應用遠光燈,如果和前方車輛的距離小于100米,應把遠光燈換成近光燈,因為遠光會通過前車的后視鏡照射到前車駕駛員,會影響前車駕駛員,車主打算超車時,要遠近光交替打,提醒前車注意要超車。
最后,如果您遇到突發情況,一定要第一時間通過剎車燈或者是雙閃燈提示后方車輛,盡可能的避免追尾事故的發生。